金川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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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本机关对金川县俄热乡嘎斯都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N5【登录查看】0038)实施财政监督,发现向兵存在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行为。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第五十六条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应商工作人员、评审现场监督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没有处罚规定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批评,在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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