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住建字〔2026)50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新修订的《【登录查看】法》(洪住建规〔2024〕7号)规定,结合《【登录查看】深化治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部门(以下简称“各县区住建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了2026年一季度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日常服务管理评价工作,此次日常服务管理评价物业服务企业(项目)数为1490个(详见附件)。本次日常服务管理评价情况,将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2026年度信用信息总评价。附件:【登录查看】年一季度物业服务企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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