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行政许可,加强事后监管,我局计划对全市3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许可条件复核工作,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选取符合要求的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介绍对我市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许可复核工作二、项目时限项目要求在【登录查看】前完成。项目采购人【登录查看】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二)具有安全评价报告修编和修订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核查工作经验者优先;(三)在当日内能够响应采购人需求,方便协调、沟通和收集汇报最新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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