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黄平县重安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GXKL【登录查看】二、项目名称:黄平县重安镇集团帮扶冷库及配套建设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 事 人:黄平县重安镇人民政府2、地 址:黄平县重安镇人民政府五、基本情况采购合同未在法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合同公告超期。签订时间为【登录查看】,公告时间为【登录查看】)六、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七、处罚结果违法行为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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