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6〕13号),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在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政府投资项目均应严格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审批程序。按照权责一致、监督有效并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对应由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和实质性承担偿还责任的项目,严禁违规通过国有企业等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形式规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完善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核定标准体系,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对投资概算的核定管理,严格项目概算约束。实行政府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