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录查看】关于印发《【登录查看】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和《顺德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和要求,我区对已在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的优待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登录查看】至【登录查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向顺德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受理单位:顺德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子邮箱:zhuojieyi@shunde.gov.cn地 址:大良街道德民路6号区人民政府东五楼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附件:2026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名单【登录查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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