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德威镇加郡海子村产业路项目澄清文件02号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澄清文件01号”中子目名称描述与招标清单中不一致的问题统一澄清如下:一、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清单第200章路基202-3拆除构筑物”应为“清单第200章路基202-3拆除结构物”,现特在此明确。二、本次澄清文件不影响清单实质内容,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招标人:泸定县公路段招标代理机构: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