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吕何杨路)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项目编号:cznqgc202604-002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南谯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吕何杨路)”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建设方有权取消专业分包工程相应重复部分,总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须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投标人在报价中要综合考虑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以及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调整的总承包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专业分包范围、暂估材料设备等因素。发包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且发包人不保证项目最终投资额,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发包人不予任何补偿。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