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2024〕72号)以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关于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22号)文件精神。按照人社部、卫健委第55号令《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确保2026年病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本年度劳动能力鉴定病残鉴定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本年度劳动能力病残鉴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