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坻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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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登录查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登录查看】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坻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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