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分公司快递服务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2026-05-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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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项目概要:一键推荐收藏项目地区:福建省项目概况:快递服务采购(二次)项目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3)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登录查看】至磋商当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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