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望谟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告。一、征收目的为实施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望谟段),保障用地需求,需征收新屯街道巴巴坪村、平湘村、柯杉村、新屯村和郊纳镇懂闹村、郊纳村、邮亭村、水秧村、高寨村等9个村集体土地。二、征收范围望谟县新屯街道、郊纳镇等乡镇(街道)项目红线内用地及其它附属设施用地,实际征收范围以批准文件为准。三、补偿标准(一)永久征地标准:天然气管道项目分输站、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