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登录查看】日提交的关于“2026年陆屋镇企石村、石子岭村、罗屋坪村、杨屋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的质疑函已收悉。现就贵公司提出的“双重标准”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贵公司提出的“双重标准”质疑经核查,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登录查看】在投标过程中,同样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我公司已于【登录查看】向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发出《关于2026年陆屋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况的报告》,明确:【登录查看】、【登录查看】两家供应商行为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