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已出让科研用地项目申请配置配套设施用房的公示(第六期)

2026-05-16 1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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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根据《关于印发<【登录查看】已出让科研用地项目配置配套设施用房操作规程>的通知》(松山湖发〔2018〕45号)的规定,【登录查看】申请配置配套设施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天祥办公楼)已通过相关部门初步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登录查看】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投资促进科办公室(控股大厦八楼802室)。附件:【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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