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松生〔2017〕10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东莞松山湖节能低碳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松山湖发〔2019〕2号),我委组织了2019年松山湖节能低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材料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部门意见征询等工作。现将拟资助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其中对【登录查看】项目暂时保留其资助资格,待有关问题处理后,决定是否给予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资助名单有异议,可在10月29日前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反映时须提供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不接受匿名反映;相关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