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梅财采购〔2026〕5号 )
2026-05-15 00:00:00
一、当事人当事人: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项目名称梅河口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服务项目(X【20181127】-0473)三、基本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我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依法对你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经查,你单位在代理梅河口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服务项目(X【20181127】-0473)过程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违规收取保证金问题,具体表现:限制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作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前置条件,要求供应商备案作为资格条件。四、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查阅了相关项目材料,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