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嫩江市巨胜赵芳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嫩江象屿农产有限公司一期环保技改建设项目、黑龙江省储备粮(嫩江)直属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嫩江市晟诺碎石加工项目4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登录查看】至5月15日(5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