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区财罚〔2026〕5号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2MAB39MA29Y地址:【登录查看】餐厅二、基本情况【登录查看】你公司参与【登录查看】食堂餐饮服务采买项目。你公司与【登录查看】委托了同一人报名,报名时登记了委托人的电话。本机关认为该行为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情形,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决定给与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登录查看】,处以中标金额【登录查看】万元8‰罚款,合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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