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登录查看】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审批局于【登录查看】准予设立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单位,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单位名称:****住所:******开发区**西大街10号龙兴润城小区12号楼1单元6层601申请事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设立)业务负责人姓名:李小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02MA0CW4FB9U许可证书编号:DLJZ130********006****开发区****服务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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