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平塘县教育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GZYQ2021CG-041号二、项目名称:平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 事 人:平塘县教育局2、地 址:【登录查看】/10楼五、基本情况平塘县教育局在实施平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食材集中配送项目过程中,未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擅自变更采购合同主体。六、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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