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和《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翼城徐建民中医综合诊所现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交了诊所备案变更地址申请材料并依法进行了受理办结,现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名 称:翼城徐建民中医综合诊所主要负责人:徐建民诊 疗 科目:中医科******备 案 编号:MA0HLLPF6******17D2222地 址:【登录查看】行政审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