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我公司于【登录查看】收到贵方以顺丰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我公司代理的三江侗族自治县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ZZC2026-G1-260011-GXJZ)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报送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采购人通过“变更采购需求”而非“终止项目”的方式,删除了部分采购内容,该操作程序违法,变更行为无效。质疑答复:1、针对采购公告发出后、投标截止前对采购需求的调整,《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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