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6-05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理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理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在理县2025年“高原粮仓”建设项目(二次)(N5【登录查看】0021)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本机关决定对理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理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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