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登录查看】印发的《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以明确量化的触发机制与规范化的审查流程,精准提出长期存在的“低价恶性竞争”的治理措施。笔者认为,该通知的发布不仅是一项操作层面的指引,更是一场深层次的制度性纠偏与治理逻辑重构。其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管理重心从“程序合规主义”向“绩效与质量并重”的转移,将价格审查植入评审程序,使之成为保障采购质量的第一道制度化闸门,也成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落子。笔者以采购人视角,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通知》的出台背景、制度创新和治理逻辑。一、政府采购价格因素从“模糊裁量”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