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黎平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JYZB-2025-042二、项目名称:黎平县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技术服务项目(二次)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 事 人:黎平县自然资源局2、地 址:黎平县港澳新区五、基本情况项目检查,发现采购人未按批准计划执行,擅自变更政府采购政策。《黎平县政府采购计划书》(〔2025〕271号)明确要求,本项目“适宜中小企业”为“是”,且“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登录查看】%,而采购人(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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