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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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u003E根据《【登录查看】公室关于开展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双通道”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盐医保办发〔2021〕44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初步审核、择优评估,拟将以下1家零售药店新增确定为国家谈判药品定点零售药店,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电话【登录查看】。附件:新增国谈药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登录查看】--\u00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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