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6月5日发布的老旧危房拆除项目公告,因部分内容前后冲突,作如下更正: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参加现场踏勘,踏勘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书。2.因前期公告有误,致使部分投标人未能参加踏勘,故组织第二次现场探勘,请严格按时限和相关要求参加踏勘。探勘时间:6月15日11:00到场,迟到不予接待踏勘地点:【登录查看】联系人:张助理,电话【登录查看】/【登录查看】3. 6月12日上午已参加踏勘并递交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书的可不再重复探勘,未递交的需携带相关资料重新参加。4.我部将给所有已报名供应商重新发布采购文件。联系人:马助理联系电话:【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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