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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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1.原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与第五章第二条(二)商务条款中3.工期: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两处中工期表述不一致,现统一更正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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