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程咨询、代建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其招标代理活动按照本办法进行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条件、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业务包括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