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登录查看】二、抽查对象及范围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抽取比例为10%。三、抽查部门牵头部门:县医保局参与部门:县卫健局四、抽查内容1.牵头部门抽查事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检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2.参与部门县卫健局抽查事项: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对符合县域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条件的检查不予认可而进行的不必要重复检查问题、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问题。五、工作步骤1.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联合抽查牵头部门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