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要求以及我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安排,拟公开遴选2026年有奖发票服务机构,承担有奖发票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 2026年“【登录查看】有奖发票”服务机构 三、入选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 (一)遴选对象 有意愿参与本市有奖发票活动,能独立承担或与其关联主体(与申报主体具备关联关系的其他主体)共同承担发票传输、票面信息核验、发票抽奖、奖金兑付等工作的系统建设机构或支付机构(清算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