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卢沟桥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被征收房屋评估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登录查看】法》(京建法〔2011〕16号)规定,拟公开选择1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卢沟桥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区域内国有土地上需征收的非住宅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登录查看】分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屯路,南至大瓦窑北路,西至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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