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E经核查,【登录查看】存在未正常开展职业培训、已无实际经营场地,办学条件不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要求,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登录查看】法》(湘人社规〔2024〕20号)等相关规定,决定依法终止该校办学资质并注销办学许可。自公告之日起,【登录查看】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作废(办学许可证号:人社民:【登录查看】01)。特此公告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查看】相关阅读:附件--\u003E返回首页收藏本页打印本页--\u003Ewindow._bd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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