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彰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罚公告发布日期:【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发布单位:咸丰县财政局|阅读次数: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名 称:彰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类型:供应商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彰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风雨凉桥至上牛栏界产业路硬化项目(项目编号:4228262【登录查看】)”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三、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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