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登录查看】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科学技术部审核及校外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推荐项目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科学技术部递交书面异议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部门:科学技术部(行政楼313)联系人:吴老师孙老师2383133电子邮箱:kjb@gdou.edu.cn附件【附件1:2026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平台评审结果.pdf】已下载686次附件【附件2:2026年度教育厅高等学校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