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在后勤物业管理外包(N51【登录查看】03)存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2023〕12号)第42项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五张清单》(川财规〔2023〕13号)之《减轻处罚清单》第3项,本机关决定对【登录查看】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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