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近日,【登录查看】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管员履职行为的通知》,“升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明确自7月1日起,未按期报备专管员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将受限。“为解决实践中采购经办人员轮岗频繁,对政策不熟悉、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登录查看】月起推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实现‘一单位一专管员’,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政府采购专业队伍,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制度实施以来,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总体运行平稳有序。但我们近期在监管核查中发现,个别预算单位专管员履职不严、纪律松弛,有必要进一步规范专管员履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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