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受招标人****委托,****负责“****学校****学校维****农场中心学校、四更中心校、****中学、****学校)”(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于【登录查看】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此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作出如下澄清说明:一、澄清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均统一明确为:招标人联系人:“李少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科”。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固不延期,由此造成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