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1关于《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年产二氧化锰200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高审批环[2026]8号【登录查看】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登录查看】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登录查看】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登录查看】(【登录查看】民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清城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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