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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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登录查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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