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7-13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茂县智慧城市服务中心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茂县智慧城市服务中心存在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