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7-01 00:00:00

四川

一、相关当事人当事人:【登录查看】住所地(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经调查,【登录查看】生食堂服务(二次)(N5【登录查看】0019)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为。三、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界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因素:(一)主动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身财政违法行为的;(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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