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登录查看】起至【登录查看】止,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登录查看】#-411#泊位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置:【登录查看】南港池南侧申请用海单位: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海概况: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为【登录查看】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港口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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