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国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在采购方式、信息公开、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都有实质性调整。结合修订草案中的部分条款,笔者结合从业经验谈几点关键变化。小额零星采购纳入法律适用范围在小额零星采购方面,现行政府采购法将适用范围限定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大量小额采购游离于监管之外。修订草案第十条将这些项目纳入法律适用范围,并在第十条明确适用简易采购程序。不过,具体操作规则尚未出台,对采购效率和质量的实际影响,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制度升级与现行政府采购法相比,修订草案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修订草案第三十三条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