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书写阳光采购时代新篇■本报记者张明柳时代场景持续变迁,治理需求不断升级。立足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政府采购法迎来系统性升级。本次修法最具标志性的变化,是将政府采购核心导向由“公开招标为主”优化为“公开竞争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在延续原有制度优势、坚守阳光采购内核的基础上,重新理顺采购方式与竞争机制的内在逻辑,科学释放制度活力、拓宽治理维度,赋予采购人依据项目需求精准选用采购方式的自主空间,推动政府采购治理体系更好地适配新时代公共资源配置与营商环境建设需要。更新理念重塑竞争逻辑充分、有序的市场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