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领域市场秩序,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内容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应当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标准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一)是否存在直接或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