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第2条变更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登录查看】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时间延长至8月4日17点30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附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