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兴县凯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1407022024CGK00090二、项目名称:榆次区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及东院区物业服务项目三、采购日期:【登录查看】四、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兴县凯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地址:【登录查看】室五、基本情况本机关在对“榆次区人民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及东院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兴县凯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六、处罚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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