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发〔2023〕27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受****委托,对一批存量公有住房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委托人及拍卖人(一)委托人名称:****地址:****市文化南路州直1号办公楼(二)拍卖人名称:****地址:**市**大道1299号乐天孵化园南区G12幢二、标的情况下载备注:**市八一路滨河小区3幢1单元301号占地属于二类城镇居住用地,属划拨土地,10年的土地出让金约12万元,具体金额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