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现就宛溪河流域(主城区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项目编号:XCS-GC-GK-2026042)作如下答疑澄清说明,请收悉:1、提问:1、招标文件P49中【登录查看】.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证明资料:1.业绩证明材料:2、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应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落款时间为准。问:我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四方盖章齐全,是否予以认可?答复:不予认可。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该文件需具备四方盖章。您单位提供的是“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